各学院(部)、部门:
根据《衢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7年市级预算的通知》(衢财预〔2026〕14号)文件要求,依据《维修工程管理办法(修订)》的通知(衢院勤〔2025〕1号),结合学校预算编制工作,现就维修项目预算申报通知如下:
1.单次费用在200元以下的维修项目报物业维修;
2.单次费用在2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按概预算申报;
3.列入学校维修计划的项目,由使用部门向后勤处提出书面需求;
4.未列入学校维修计划的项目,十万元以下的由各学院(部)、部门分段计划定期申报,后勤处相类汇总,经处务会讨论通过后统一实施;十万元以上的原则不予组织实施,如确需实施,必须按照学校“三重一大”决策有关要求提请校长办公会、党委会或基建与维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
请各学院(部)、部门于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(见附件),纸质稿经负责人签字、部门盖章提交至后勤处(后勤楼101室),电子稿发包建林浙政钉。
附件:2027年度维修项目预算申报表
后勤管理处
2026年9月22日
附件:2027年度维修项目预算申报表(xxx)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