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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被核准为浙江省节水型单位并获奖励

浏览:213次 发布日期:2018年09月30日

近日,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对衢州市公安局等13家节水型单位的核准意见》,核准衢州市公安局、衢州学院等13家单位为浙江省节水型单位,并获市政府1万元奖励。

建设“活力新衢州,美丽大花园”,当前我市正进一步强化全民节水意识,落实城市节水制度,努力使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,力争2018年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。近年来,我校高度重视节约用水工作,制定了节水工作计划、节水工作制度、专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,并专门建立并完善了能耗监管平台,实现用水量实时监测,日常统计报表齐全,按规定进行周期水平衡测试和管网测漏,及时查漏补缺,各项节水措施效果明显。

为提高城市节水效率,倡议全校师生合理用水、科学用水,节约用水,确保水资源的有效利用,为进一步深化节水型校园建设作贡献。

(后勤管理处  范金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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