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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新学期教职工用餐相关情况的说明

浏览:415次 发布日期:2019年08月29日

关于新学期教职工用餐相关情况的说明

 

为进一步改善我校教职工用餐环境、提升教职工用餐质量,现就学校食堂调整后的各项情况及教职工用餐相关事项做以下说明:

一、各食堂供餐模式

1.一、二食堂经营早、中、晚餐、夜宵(快餐及风味小吃),经营时间6:30-22:30

2.三食堂分为南、北面两个区域,南面为教职工工作日中餐专用就餐区,工作日中餐为教职工专用;北面为风味小吃餐厅,经营内容为包厢、小炒、特色快餐、套餐、小吃等;食为堂后面原锅炉房改造为学生餐厅经营风味小吃(取名养贤阁)归属三食堂。三食堂经营时间10:00-22:30

二、教职工就餐场地及优惠

1.图书馆负一楼教工用餐场地暂停供餐;

2.食堂三楼南面就餐区供教职工工作日中餐使用,晚餐及节假日向全校师生开放;

3.教职工工作日中餐至一、二食堂快餐区就餐,由餐饮企业自愿给予满6.5元减1元、满8元减2元的优惠;

4.三食堂教职工就餐区,售卖方式为自助餐自选称重的方式,菜品消费满10元减免4元(消费不满6元按实收取、6-10元收6元),节假日按成本价供应农产品等。教职工工作日中餐享受每人一次优惠,小炒、特色菜及其它附加消费不享受优惠。

三、食堂校内外人员收费区分及支付方式

1.教职工就餐区采取校园卡和支付宝收银方式,校园卡机提供常规刷卡和刷脸支付两种方式,刷脸支付需在基本信息录入后方可实施。支付宝提供手机支付和刷脸支付两种方式。

2.除教职工就餐区外其它区域采取校园卡和支付宝收银方式。

3.学校自108日起将对校内外人员在我校食堂用餐进行区分,非我校师生需增收20%搭伙费。教职工需领取电子校园卡进行注册,否则将按校外人员识别增收20%搭伙费。

4.校园卡刷脸支付需采集教职工照片,支付宝需教职工领取电子校园卡,具体办法另行通知。

四、其它相关情况

1.一、二食堂830日全面恢复供餐、三食堂教职工工作日用餐区830日中餐开始试营业,部分风味小吃档口陆续开始营业;

2.教工就餐区的环境有所改善,希望大家共同维护,若老师对于该区域软装有好的意见和建议请随时与餐饮科联系;

3.餐饮企业、供餐模式调整,加上新生、老生一起报到,各食堂在供餐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状况,衷心希望能够给予理解和包容,若遇问题请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餐饮科以便及时、快速解决问题,帮助食堂缩短磨合期。

4.您的意见、建议、投诉及用餐协调都可直接与餐饮科李雪莉联系,办公地点:食堂二楼201办公室,联系电话18892686988686988)。

 

后勤管理处餐饮管理科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830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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